2023福州机场外地旅客交通和住宿补贴申请公告
一、交通补贴
(一)补贴条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补贴对象:福州及平潭以外地区到福州机场乘机的旅客;
补贴地面交通类型:乘坐火车到福州站或福州南站;
乘坐火车发车时间:乘坐航班计划起飞日期前一天零点起至航班起飞时间止。
例如,旅客乘坐航班计划2023年4月10日16:00起飞,则火车发车时间需在2023年4月9日00:00-4月10日16:00之间。
(二)如何申请
旅客登录“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微信小程序,点击“补贴申请”,在阅读本须知后点击“阅读须知并立即申请”,实名注册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以及上传“登机牌”(福州机场出发)后,点击“下一步”。
其中,证件号码填写要求:如乘坐飞机与火车票使用相同的证件和姓名,则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只需填写一次;如乘坐飞机与火车票的信息不同(如乘坐国际航班使用拼音名字或不同证件),则需在填写购买火车票所需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根据页面提示,在“火车票”栏上火车票报销凭证(蓝色)后,点击“提交补贴申请”。
二、住宿补贴
(一)补贴条件
补贴对象:福州及平潭以外地区到福州机场乘坐次日计划在09:00前起飞航班的旅客;
补贴酒店住宿:航班计划起飞日期前一天福州市酒店住宿。
例如:旅客乘坐航班计划2023年4月10日07:55起飞,则福州市住酒店住宿时间为2023年4月9日。
(二)如何申请
旅客登录“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微信小程序,点击“补贴申请”,在阅读本须知后点击“阅读须知并立即申请”,实名注册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以及上传“登机牌”(福州机场出发)后,点击“下一步”。
在“酒店发票”栏上传住宿发票、在“订单截图”栏上传酒店住宿订单截屏,若上述两个凭证不能正确体现“旅客姓名、入住酒店实际名称、入住日期”等信息,应在“订单截图”栏增加上传酒店流水账单;
身份证为3501开头或持非身份证购买机票且从福州及平潭以外地区乘坐火车到福州站或福州南站的旅客,不可单独申请住宿补贴,需同时申请交通补贴,在“火车票”栏上火车票报销凭证(蓝色)。
三、补贴的审核及发放
旅客提交补贴申请后,后台系统将与铁路数据、税务系统数据、民航数据进行比对,符合申请补贴条件后,系统将在提交补贴申请后的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发放至旅客微信钱包。
补贴金额的确定如下:若火车票票面价格大于等于50元,则补贴金额为50元;若火车票票面价格低于50元,则补贴金额为票面价格。若酒店发票票面价格大于等于100元,则补贴金额为100元;若酒店发票票面价格低于100元,则补贴金额为发票票面价格。
四、其他事项
旅客须在乘机后10天内(含)申请补贴,同一旅客同一趟航班号同类补贴只能领取一次。
旅客按样例示范上传凭证,其中酒店发票应为福州市酒店发票,票面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应显示“住宿费”字样。旅客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则纳入失信黑名单并永久取消补贴申领资格。
申请补贴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1日(旅客乘坐航班时间),截止时间以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小程序页面显示为准。
如有增加相关补贴类型,则以“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小程序页面显示为准。
若按本须知提交补贴申请7个工作日仍未通过审核的,可拨打96363咨询。
福州市包括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长乐6个区,闽侯、连江、闽清、罗源、永泰5个县,福清1个县级市;平潭为平潭综合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