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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理念,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强化美容、美发、美甲、美妆(以下简称“四美”)机构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近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开展代号为“靓盾1号”的“四美”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了“四美”机构是否销售使用最小销售单元没有中文标签的化妆品、擅自配制、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标签必备信息不全的化妆品、质量不合规、国家药监局或省药监局通知停止(暂停)销售的化妆品、过期变质的化妆品,以及生活美容机构中自行配制、不按说明书使用化妆品或宣称医美疗效、宣称速效祛斑美白、祛痘、瘦身等情形。同时,执法人员对经营主体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以及进货台账制度,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在前期排查阶段,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对辖区内“四美”机构经营情况进行了仔细排查,发现新增理发店12家,美容机构1家。下一步,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将按照检查要点对“四美”机构化妆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切实规范四美行业,确保消费者用妆安全。